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广大教职员工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教师的职业操守、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学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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